谷歌、文著协谈判胶着:“支付”还是“赔偿”?

文章来源:SEO.Myds.cn 当前位置:SEO优化首页 > 互联网新闻 发表日期:2010年04月21日 02:21

中国SEO讯 据国内媒体报道,11月23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下称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将自己的MSN签名改成了:“国家版权局首谈谷歌纠纷,明确支持文著协!”

张洪波对记者表示,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近日对外表示,谷歌把中国500多个作家、1.8万部作品通过扫描的方式进行数字化是不争的事实,已涉及到中国作家权益,国家版权局支持文著协代表中国作家进行维权。

尽管国家版权局高调支持,但文著协与谷歌的谈判仍处胶着状态。11月20日,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艾瑞克·哈特曼赴华,与文著协进行第二轮谈判。张洪波告诉本报记者,在此轮谈判中,谷歌承诺提供已经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清单,却没有承诺“后两项要求”——11月18日,本报记者收到张洪波发来的附件为“中国作家协会维权公告”的邮件,其中,文著协代表中国作家协会向谷歌提出三项维权要求:一是提供已经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清单;二是未经合法授权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作品;三是对此前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谷歌公司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交处理方案并尽快办理赔偿事宜。

张洪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问题比较复杂,文著协尚无可以公布的细节,但谷歌在美国和解协议中提供的模式肯定不行。

11月14日,谷歌与美国作家协会、美国出版商协会以及相关出版社一起向美国联邦法院提交了修订的和解协议。根据新的和解协议,谷歌对每本书至少赔偿60美元。今后,谷歌会支付给著作权人销售收入的63%作为使用费,不同意继续使用可根据要求删除其图书。该和解协议适用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四国。

对于谷歌与文著协第二轮谈判的结果,文著协表示不满。不满的原因有二:一是不满意60美元的和解金额;二是不满意谷歌和解协议中的说法。谷歌对和解金额的表述为“支付”,文著协与中国作家则要求表达为“赔偿”。

两个用词的背后是对谷歌行为的认定:“支付”表示谷歌行为是非侵权行为,“赔偿”则表明谷歌曾经侵权。

张洪波表示:与谷歌还有许多事情要谈,公布被扫描收录使用的中国作家作品清单只是第一步。(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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