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元素是诞生在西方土壤中的一种自然产物,在西方人中最崇尚的元素就是“变化”因此美国人号称世界上著名的"mobile race"(流动民族)同样谷歌的两位创始人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拉里·佩奇( Larry Page)更是标新西方个人主体价值意识“不作恶也能赚钱”是谷歌10大信条中最出名的一条。尽管这一信条违背了商业哲学,但赢得了无数用户。的确强大的技术实力使得google有足够的底气按照自己的规则出牌。谷歌的商业理念同它的技术创新是密不可分的。
正是这种“不作恶”的企业信条,造成了谷歌与中国文化的水土不服,也就是在3月23日Google高级副总裁大卫德鲁蒙德在Google官方网站发布博文“新的中国策略”,指出中国的互联网环境在去年一年的时间内持续恶化,大量知名网站和服务,例如 Facebook、Twitter、YouTube、Google Docs 和 Blogger 等网站都被封锁,这所有的一切让 Google 决定停止在Google.cn 过滤审查搜索结果。
同样在4年前谷歌申请进入中国的时候,当时谷歌已经明确表示尊重中国法律对搜索内容中不良信息的屏蔽。现在google凭借自己形成的元素对中国互联网的“自由、开放、共享、创新”形成一种文化上的冲突。从商业理性的一次冲动到今天谷歌撤出中国大陆,谷歌的文化元素充满了越来越多的不安。一旦谷歌的教条“不作恶”成为一种文化政治的工具,那么谷歌的“互联网自由捍卫者”的姿态将黯然失色。
在谷歌官方博文中称google和中国政府的谈判中得到明确的信息是:没有审查过滤的搜索结果是违法的,所以google会选择一个没有过滤的市场进行服务。从法律角度上分析google作为全世界知名的互联网公司应该更明白,尊重一个国家的法律是获得进入这个市场的最起码要求,而google公司显然把西方网络民主作风,其评判网页级别的pagerank中来分析一个新型市场获得“选票”的政治化。在谷歌公司的10大价值观里面第四条说道“google搜索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数百万在网站上发布链接的用户;他们帮助我们确定出哪些网站提供了有价值的内容。在评估每个网页的重要性时,我们采用了200多个指标以及各种技术”在google的价值观里面明确了提供有价值的内容,既然如此google还为何将中国法律视为色情的图片而作为有价值的内容呈现在广大中国网民的视野,我想谷歌这种标榜的价值是一种东西方文化差异,价值取向所造成的。
在所有西方人特别是所有美国人的价值观中,自由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对美国人而言,自由意味着行为不受约束,又代表着一个明确的,完全的自由体制,包括:新闻自由、和平集会的自由。根据国学大师对中国文化的特征,张岱年归纳为四点:即是㈠天人合一,㈡以人为本,㈢刚健自强,㈣以和为贵。相比美国人最重要的价值行为不受约束而言,中国的价值行为一直处于“合为贵”记得孔子说过:“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在说和为贵的时候,我们曾说过,“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是“和,不是同”因此延伸出我们处事的一个根本态度或原则:“合而不同,求同存异”从此“和而不同”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精神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次google事件中,中国文化元素与西方的“大自由”发生了一次巧妙的冲突。在这次冲突中我们依然坚持“合而贵”尊重外来投资企业到中国投资,同时也为外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显然google的不作恶信条与“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相背离。
根据分析显示谷歌关闭google.cn的行动将加速本土企业市场的绝对垄断。对中国互联网而言没有谷歌的参与,国内互联网市场的竞争格局会减弱。一些国内企业可能固步自封,缺少技术创新的动力。中国文化伴随的“居安思危”还没有真正形成。
而业内的谷歌观察家们一致认为,谷歌如今决定在中国不再接受审查,其背后的推动力就是来自塞吉·布林。《谷歌搜索:我们所了解的世界尽头》一书的作者肯·奥利塔(Ken Auletta)透露布林总是处于情感拉锯中,“他老说‘我们(谷歌)不应该做出妥协’。”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文化更偏向于企业集团以及个人,从而造成谷歌元素与中国文化的背道而驰。